各学区、直属学校,各乡镇初中:
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,深化课程改革,切实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,根据《温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》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时限
(一)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: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。
(二)音乐、美术常识和欣赏终结性笔试:2017年4月14日上午8:00-9:30。
(三)科学实验操作终结性测评:2017年4月14日上午9:30以后开始,于4月15日前结束。
(四)学生综合表现评定: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。
二、评价内容和办法
(一)综合表现评定标准和办法参照《苍南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(综合表现)评定表》(附件3),结合本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实际情况再自行进行细化完善,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。
(二)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第标准和测评办法具体见《苍南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(测评等第)评定表》(附件4)。
(三)各校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每类“A”等比例应严格控制在55%以内;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良的比例控制在50%以内,待合格的比例控制在5%以内。学生测评等第评为“A”等和综合表现评定为优良的名单(附件4)要在学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,被评为“E”等和“待合格”的,学校要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本人(通知后要有记录存档),同时学校还要建立起该学生的评定档案,应有足够的理由解释该学生评定“E”等和“待合格”的原因。
(四)音乐、美术常识和欣赏终结性笔试由县教育局统一命题,音乐、美术技能终结性测试由学校自行命题。
(五)其他评价内容和办法按《温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》要求执行。
三、评价结果上报时间和方法
各校要在2017年4月28日前完成评价工作,并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入“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”(具体录入方法在苍南教育网“基础教育”栏目下载),同时将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、综合表现评定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7)上报学区(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县教育局中教科),学区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中教科(cnmbjy@126.com)。
四、其他工作要求
(一)各学区要派人于4月13日上午到县教育局中教科领取试卷,各校于4月13日下午到学区领取试卷,并做好考场布置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工作。测试时,各学区要派人到所辖初中督查,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。
(二)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》(附件6)的形式,以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的方式呈现。“报告单”一式二份,一份由学生保存,一份由学校存档。温州市内苍南县外就读的考生,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就读学校录入到“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”;在温州市外初中就读的考生,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就读学校核准盖章后,于4月28日前送交各自报名点,其评价结果由报名点录入到“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”;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于4月28日前送各自报名点保存,其评价结果由报名点录入到“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”。
(三)各校要完整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,特别是涉及到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的原始材料要完整保留存档。
(四)各校要高度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,要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,成立由学校领导、教务处、政教处、教师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,确定专人负责。班级要建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,组织班级的评定工作。要开好初中毕业班学生家长会,积极宣传有关评定及招生工作政策。要对师生进行诚信教育,严肃评定纪律,认真组织测评各项工作。各学区要积极配合,做好监督、指导及成绩上报工作。县教育局将对全县综合素质评价活动进行全程监督,尤其要对个别学校获得“A等”学生比例过高的状况进行复核,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,一经查实,将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,作相应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。
附件:
1.温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
2.苍南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行事历
3.苍南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(综合表现)评定表
4.苍南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(测评等第)评定表
5.苍南县初中2017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获“A等”和综合表现为“优良”的学生名单(公示表)
6.苍南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
7.苍南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、综合表现评定情况统计表
苍南县教育局
2017年3月30日